-
大丰仓 编辑
湖北省十堰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丰仓位于郧县城关镇北门社区,汉江北岸的北坡岗地西部。始建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属府治国家粮仓。
2013年3月5日,大丰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大丰仓
地理位置:郧县城关镇北门社区
所处时代:清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1222-3-520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由于水患改建于现址。清同治元年(1862年),在太平军攻打郧县的战乱中严重受损,光绪九年(1883年)重建,民国时期为县府集中仓,建国初期,被确定为中央粮库郧县第一分库。
2013年3月5日,大丰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