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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制 编辑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中文名:明朝官制
含义: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
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
地位:中央最高行政机构
明太祖朱元璋
三公
明朝中枢有三公、三孤,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
中书省
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1368年至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 。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所属 | 备注 |
---|---|---|---|---|
左丞相 | 一人 | 正一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右丞相 | 一人 | 正一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平章政事 | 一人 | 从一品 | 中书省 | 洪武九年汰 |
左丞 | 一人 | 正二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右丞 | 一人 | 正二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参知政事 | 一人 | 从二品 | 中书省 | 洪武九年汰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中书省左司 | 洪武十三年废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中书省右司 | 洪武十三年废 |
员外郎 | 一人 | 正六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都事 | 一人 | 正七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检校 | 一人 | 正七品 | 中书省 | 洪武二年革 |
照磨 | 一人 | 从七品 | 中书省 | 洪武二年革 |
管勾 | 一人 | 从七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参议 | 一人 | 正三品 | 中书省参议府 | 吴元年革 |
参军 | 一人 | 从三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断事官 | 一人 | 从三品 | 中书省 | 洪武二年革 |
断事 | 一人 | 正七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经历 | 一人 | 正七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知事 | 一人 | 正八品 | 中书省 | 洪武十三年废 |
都镇抚 | 一人 | 正五品 | 中书省都镇抚司 | 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后废 |
考功郎 | 一人 | 正七品 | 中书省考功所 | 洪武元年革 |
中书舍人 | 十人 | 从七品 | 中书省 | 旧名直省舍人 |
内阁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朱棣首先确立。乃是建文四年(1402)至崇祯十七年(1644)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
中极殿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建极殿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文华殿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武英殿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文渊阁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东阁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六部
大学士严嵩
明朝中枢设六部。吏部有尚书(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一人,主事(正六品)一人等官。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广盈库、军储仓等。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铸印局等。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会文馆等机构。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都察院
明淮安府府署
通政使司
洪武十年置通政使司。“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通政使,“掌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正三品。左右通政、誊黄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内外奏疏,须经通政司达上,径自封进者可参驳。朝会引奏臣民言事,机密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会请。“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与。”通政使是明朝“大九卿”之一。
大理寺
大理卿掌大理寺,正三品。左、右少卿,正四品。左、右寺丞,正五品。大理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大理卿与六部尚书、左都御史、通政使合称“大九卿”。
翰林院
翰林院相当于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翰林学士(正五品)掌翰林院。另有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并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并正六品。殿试点中状元者,授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编修(正七品)。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
国子监
掌教育。祭酒掌国子监,从四品。副手司业,正六品。另有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掌馔厅)、六堂。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六科
即吏、户、礼、兵、刑、工。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有都给事中各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等官。
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都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主词条:承宣布政使司
明朝版图
主词条:提刑按察使司
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明朝中叶以后,逐渐派都御史出任总督或巡抚,总领一方之军政,其官衔则兼之。
道
设道,分两类:于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府
明初改元制之路为府,隶属于道。府分上(粮二十万石以上者)、中(二十万石以下者)、下(十万石以下者)三等,有知府一人及同知、通判等官。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也设通判,但已不如宋之权重,仅为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之官。
州
有两种:一为直隶州,地位相当于府,隶属于省;一为属州(散州),地位相当于县,隶属于府。各州有知州一人及同知、判官等官。
县
有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有典史等。县分上(粮十万石以下者)、中(六万以下者)、下(三万以下者)三等,均隶属于府或州。
各府设府学,以掌管教育,有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各州设州学,有学正、训导等官。各县设县学,有教谕、训导等官。学童应试录取后,在儒学(府学、州学、县学)中读书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锦衣卫指挥使画像
在京各卫,称为京卫。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等,各设指挥使司,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等官。京卫又设镇抚司,有镇抚等官。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二十六个卫:锦衣卫、旗手卫、燕山左卫等。其中锦衣卫名为宿卫扈从,实则假侦事之权。
在外各省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明朝在全国设十六都司,除十三省外,辽东、大宁、万全等地亦设有都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等官。
于各地设卫所,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各卫、所皆统属于都司;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指挥以下,官兵多世袭。
宗人府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葬谥号等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均为之向皇上汇报,并引荐贤才、记录得失等。洪武三年,设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名宗人府,并命亲王掌管,秦王朱樉为第一任宗人令。此后,均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不再专设官员,其负责事务转移至礼部。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所属 |
---|---|---|---|
宗人令 | 一人 | 正一品 | 宗人府 |
左宗正 | 一人 | 正一品 | 宗人府 |
右宗正 | 一人 | 正一品 | 宗人府 |
左宗人 | 一人 | 正一品 | 宗人府 |
右宗人 | 一人 | 正一品 | 宗人府 |
经历 | 一人 | 正五品 | 宗人府 |
三公
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合称,正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授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常遇春为太保。建文年间,三公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再恢复三公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沐晟为太傅,陈懋为太保,当时三公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公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所属 |
---|---|---|---|
太师 | 无定员 | 正一品 | 三公 |
太傅 | 无定员 | 正一品 | 三公 |
太保 | 无定员 | 正一品 | 三公 |
三孤
三孤,即少师、少傅、少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设立少师、少傅、少保,但无兼兼领者。建文年间,三孤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再恢复三孤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蹇义进少师,杨士奇进少傅,夏原吉进少保,当时三孤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孤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所属 |
---|---|---|---|
少师 | 无定员 | 从一品 | 三孤 |
少傅 | 无定员 | 从一品 | 三孤 |
少保 | 无定员 | 从一品 | 三孤 |
东宫辅臣
太子三师,即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最初负责以道德辅导皇太子,且谨身护翼,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洪武元年,因为明太祖经常因事亲征,考虑皇太子监国时,再设官僚制度,会生嫌隙,于是命朝廷命臣兼顾东宫职务,但未授任何太子三师职位。后命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从此以後直至明末,太子三师全部为虚衔,与辅导太子的职责无关。比如洪武十九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师。二十五年,冯胜兼太子太师,蓝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孙恪兼太子太保,都不掌管东宫职位,只有虚名。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所属 |
---|---|---|---|
太子太师 | 无定员 | 从一品 | 太子三师 |
太子太傅 | 无定员 | 从一品 | 太子三师 |
太子太保 | 无定员 | 从一品 | 太子三师 |
太子少师 | 无定员 | 正二品 | 太子三少 |
太子少傅 | 无定员 | 正二品 | 太子三少 |
太子少保 | 无定员 | 正二品 | 太子三少 |
太子宾客 | 无定员 | 正三品 | 东宫大臣 |
詹事府
詹事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事一人,正四品少詹事一人,正六品府丞二人 。詹事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所属 |
---|---|---|---|
詹事 | 一人 | 正三品 | 詹事府 |
少詹事 | 二人 | 正四品 | 詹事府 |
府丞 | 二人 | 正六品 | 詹事府 |
主簿 | 一人 | 从七品 | 詹事府主簿厅 |
录事 | 二人 | 正九品 | 詹事府 |
通事舍人 | 二人 | 从九品 | 詹事府 |
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左庶子 | 一人 | 正五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左谕德 | 一人 | 从五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左中允 | 二人 | 正六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左赞善 | 二人 | 从六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左司直郎 | 二人 | 从六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左清纪郎 | 一人 | 从八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左司谏 | 二人 | 从九品 | 詹事府左春坊 |
大学士 | 一人 | 正五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右庶子 | 一人 | 正五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右谕德 | 一人 | 从五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右中允 | 二人 | 正六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右赞善 | 二人 | 从六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右司直郎 | 二人 | 从六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右清纪郎 | 一人 | 从八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右司谏 | 二人 | 从九品 | 詹事府右春坊 |
洗马 | 一人 | 从五品 | 詹事府司经局 |
校书 | 二人 | 正九品 | 詹事府司经局 |
正字 | 二人 | 从九品 | 詹事府司经局 |
太医院
太医院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名称 | 人数 | 秩品 | 所属 |
---|---|---|---|
院使 | 一人 | 正五品 | 太医院 |
院判 | 二人 | 正六品 | 太医院 |
御医 | 四人 | 正八品 | 太医院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医院生药库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医院生药库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医院惠民药局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医院惠民药局 |
明朝中后期因倭寇进犯及与西洋人渐渐增加往来,故此在沿海的三个卫所设立了协理司。其中,台州卫(浙江)协理司及雷州卫(广东)协理司主官为参议,官正四品;总部驻威海卫(今山东威海),称协理沿海卫所事务衙门或威海理事司,主官同为参议,品级为正三品,管辖其他两个协理司。万历四十五年(1617),裁协理衙门,并入行人司。
明朝除宗室外,文武官的封爵分为公、侯、伯三级,封爵上各加地名为封号,只有岁禄,并非实际的封邑。
孔府藏衍圣公一品交领补服
散官的授予办法是,初授或升授某品官,司时赐予初授散官;初考称职时,赐升授散官;再考功绩显著者,赐加授散官。考核平常者,不赐升授或加授散官。除给散官外,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六品,经再考,可参照散宫同时授予勋级。因此,散官与勋级既是附加性官衔,又可视为考核制度的补充,但与实职和俸禄并无关系。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明之武散阶三十阶,文勋十级, 武勋六品十二阶。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官岁给俸禄之制。最高者,正一品官为一千四十四石;最低者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者,三十六石。均米、钞、本、折兼之。
官服也叫做服章,根据《辞源》的解释:“是指表示官吏身份品秩的服饰。”具体而言,官服是指等级社会中包括皇帝、后妃、王公大臣以及各级官员在内的,籍以明辨官品等级的服饰。因此,官服制度,就是指辨明官吏身份的特定服饰的相关制度。明代官服主要包括皇帝冠服、皇后冠服、文武官冠服、命妇冠服。此处专指文武官冠服。
明朝官制
景泰四年,令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天顺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飞鱼、斗牛、大鹏、像生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并玄、黄、紫及玄色、黑、绿、柳黄、姜黄、明黄诸色。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镇守、守备,违例奏请蟒衣、飞鱼衣服者,科道纠劾,治以重罪。正德十一年设东、西两官厅,将士悉衣黄罩甲。中外化之。金绯盛服者,亦必加此于上。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缀以靛染天鹅翎,以为贵饰,贵者飘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书王琼得赐一英,冠以下教场,自谓殊遇。其后巡狩所经,督饷侍郎、巡抚都御史无不衣罩甲见上者。十三年,车驾还京,传旨,俾迎候者用曳撒大帽、鸾带。寻赐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时文臣服色亦以走兽,而麒麟之服逮于四品,尤异事也。
明朝官制的特点是:
一、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发展到了高峰。明朝自洪武后,不设宰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领六部,事权至为集中。
二、设内阁,为皇帝辅助、办事机构。
三、中枢组织系统比宋、元简化;六部九卿系统较清,职责较明。
四、地方官制比唐、宋、元简明,惟道的设置较杂,至清不改。
五、在贵州建行省,加强了这一地区的管理。
六、采用土官制度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即以本族上层领袖为土官(即土司),可世袭。
文散阶
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以历考为差: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
武散阶
明之武散阶三十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
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文勋
文勋十级: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
正三品资治尹,从三品资治少尹;
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
正五品修正庶尹,从五品协正庶尹。
武勋
武勋六品十二阶: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
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
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
正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
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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