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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首岭遗址 编辑
北首岭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陵河西岸,是一处内容较丰富、保存较好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村落遗址,在1953年被发现。
北首岭遗址,南北长约300米,东西宽约200米,面积约60000平方米,聚落平面呈南北长、东西窄的椭圆形,主要分为居住区、墓葬区。北首岭遗址典型地反映了在母系社会时期宝鸡先民的状况:使用石器刀耕火种,生产栗等谷物,也采集野果,捕鱼打猎,集体生产,共同消费,实行族外群婚“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住半地穴式房屋,使用简单的数字符号,具有灵魂观念,相信死后“灵归西天”,死后集体埋葬,依靠氏族的集体力量,冲破自然的各种障碍,顽强地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006年5月25日,北首岭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北首岭遗址
地理位置: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陵河西岸
所处时代:新石器时代
占地面积:60000 m²
保护级别: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6-0193-1-193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58~1978年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北大学等单位先后对北首岭遗址进行了多次发掘。
北首岭遗址
北首岭遗址分区图
北首岭遗址居址示意图
北首岭遗址房屋还原图
在北首岭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骸,包括兽类、鸟类、鱼类、龟鳖类四大类,至少可以代表21个种:中华竹鼠、中华鼢鼠、猕猴、家犬、狗獾、貉、狐、棕熊、野猪、家猪、马鹿麝獐、麅、短角牛、家鸡、鳖、多鳞铲颌鱼、中华圆田螺、海产榧螺、蚌。还有猪、狗、牛、鸡等家畜家禽。发现的植物种子主要是粟等。说明先民的食物来源有粮食、肉蛋野果、野菜等。
在北首岭遗址出土的陶器种类很多,有洗涤用的陶盂、储存谷物的陶罐、储水的陶壶、炊煮用的陶鼎、盛菜的陶盘、盛汤的陶钵、盛饭用的陶碗、饮水用的陶杯,还有煮粥蒸粥用的甑,足以证明先民已经掌握烤、煎、煮、炖、涮、蒸等各种烹调方法。
在北首岭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951件,其中石斧、石铲、石刀、骨铲、角铲、角锄、陶刀等农业生产工具248件,占26%;骨族角矛等狩猎工具共81件,占8.6%;石网坠等渔猎工具6件,占0.6%;敲砸器、石凿、研磨器、研磨盘、磨石,角凿、陶锉、陶内模等日常生产用具和制陶工具共617件,占64.9%。说明先民为农业生产为主导,同时也从事狩猎捕鱼等活动。在生产工具中,石斧最多,达63件,是砍伐的工具。石铲是翻地的具,角锄是锄草的工具,石刀是收割的工具,说明先民的农业生产还处于刀耕火种阶段。刀耕火种的主要程序是:先把树木砍倒,晒干后焚烧,垅土翻地,点种或播种;中耕除草,采收果实。
文物介绍 | 文物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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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器网纹船形壶 国家一级文物,1958年出土。 器物为泥质红陶,高15.6厘米,宽24.9厘米,口径4.5厘米,口部呈杯状,器身横置,上部两端突尖,颇像一只小船。在两侧的腹部,各用黑彩绘出一张渔网状的图案,渔网挂在船边,似正撒网捕鱼,又像小船刚刚捕鱼回来,在晾晒渔网。陶壶上端两肩上横置两个桥形小耳,既便于提拿,又可穿绳背负,随身携带。 |
1992年4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将该遗址定名为“北首岭遗址”,同时撤销“宝鸡市一中遗址”。
2006年5月25日,北首岭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理位置
北首岭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陵河西岸。
交通
陕西省宝鸡市内乘坐21路公交、39路公交、1路延点公交\1路公交、15路区间延点公交\15路公交、37路公交,群众路汽车北站·宝运驾校站、龙泉中学站、老车站、华通商厦站、群众路汽车北站·宝运驾校站下,步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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