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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境内烽燧群 编辑
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境内,是唐朝至清朝时期的古建筑。
昌吉州境内烽燧群早在汉武帝时期就开始修建,之后历朝历代的君主们,都为确保西北地区的安全,组织大量的人力不断修筑长城和烽燧。2008~2009年,国务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长城资源调查工作。2013年5月,由26处烽燧及驿站组成的昌吉境内烽燧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昌吉州境内烽燧群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形成了有干有支,浑然一体的军事防御体系,为维护西域稳定,保证东西经济和文化的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研究自唐以来各时期中央政权经营西域、军事防卫、东西方的交通、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建筑形制、民俗风情等具有重要价值。
2013年3月5日,昌吉州境内烽燧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昌吉州境内烽燧群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境内
所处时代:唐朝至清朝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0508-1-508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8~2009年,国务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昌吉州有12处烽燧及守捉被列入国家长城资源项目之中,即塔西河古堡烽火台、烽火台村烽火台、楼南古城烽火台、阿克木那拉烽火台、土墩子烽火台、西泉烽火台、西泉七队烽火台、东地唐疙瘩烽火台、五工台烽火台、八家地烽火台、冯洛守捉遗址、沙钵守捉遗址。
2012年7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古迹保护中心承担,并与兰州大学文物古迹保护中心合作,对昌吉回族自治州的部分烽燧遗址进行勘查工作。
2013年3月,由26处烽燧及驿站组成的昌吉境内烽燧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增的烽燧有木垒县的色皮口烽火台、三十里墩烽火台、一碗泉烽火台、三个泉子烽火台、奇台县的西坎尔子青疙瘩烽火台遗址、吉木萨尔的老台烽火台、城北烽火台等,驿站有木垒县的色皮口驿站、三十里墩驿站,一碗泉驿站、三个泉子驿站、沙河子驿站,吉木萨尔县的下叶家湖遗址和阜康市的唐朝路。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实施了五工台烽火台主体加固、主体修复、围栏建设等保护工程,对烽火台进行了更好地保护。
昌吉州境内烽燧群
昌吉州境内烽燧群分布图
昌吉州境内烽燧群
五工台烽火台
五工台烽火台位于呼图壁县五工台乡五工台村南偏东约2.5千米处,地处乌伊公路南侧。该烽燧为夯筑,土质纯细、夯打结实、夯层较匀,一般厚5.5~6厘米,烽体上椽木孔甚多,有一定的排列秩序与方向,共残存6层。在烽体南壁上,自地表向上75厘米为一层,木孔方向为南北向,孔径8~10厘米,孔距15~22厘米;其上约1.85米又为一层,孔眼方向与下层同;从第三层起,每层孔向与下层互相叠压垂直。底部南北长约15米,东西宽约8.5米。残高7米。五工台烽火台为唐代烽火台,形体大;烽体上有成排的橡木孔,夯筑坚固。
老台烽火台
老台烽火台位于吉木萨尔县老台乡政府西北约500米处路西侧。烽火台为四方棱锥体,底部边长5.6米,残高约7.5米,夯筑,层厚10~13厘米。夯筑时,四壁外表斜插小木桩,夹有吉芨芨腰子,以加固拉筋。烽台顶部以土坏垒砌,外抹草泥,底部有土块修补痕迹。老台烽火台为清代烽火台。清代烽火台的建造特点是一般呈正方棱锥体,也有长方形锥体,四棱棱锥体的,形体都较小;烽体表面常见到木楔及芨芨草束拉筋;夯筋质地疏松;地表多见清代遗物。
三十里墩驿站
三十里墩驿站
沙河子骚站
沙河子骚站
色皮口烽火台
色皮口烽火台
昌吉州境内烽燧群
五工台烽火台
地理位置
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境内。
五工台烽火台
交通信息
自驾: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开车前往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五工台烽火台),路程约58.7千米,用时约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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